各处室、各年级组、各党支部:
今年我省部分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给受灾地区人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为帮助灾区群众和困难群众度过难关,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校决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范围和原则
全校教职工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参加捐助活动,此次捐助活动只接收捐款。
二、活动组织
1、各处室、各年级组、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加捐助活动。
2、各处室、各年级组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做好接收、登记和管理工作。
3、请各处室、各年级组于12月15日前将捐款及名单统一送交校办公室。办公室将把本次活动捐款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中共山西省实验中学总支委员会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