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新近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根据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年度计划,今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考核组及工作组。领导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担任纪检监察,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教师招聘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和监督工作。考核组由相关学科的教研组长、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外聘专家组成,负责考试工作。工作组由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应聘教师的基本条件审核、笔试面试的组织协调及其他具体事务。
二、 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招聘计划和相关专业要求制定招聘简章,通过本校网站、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省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包括:学校简介、招聘岗位及数量、应聘人员条件、招聘方式、考试内容、报名方式等需要说明的事宜。
三、 公开招聘原则
公考招聘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 招聘范围、对象
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未经派遣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 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 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拟招聘人数
|
语文教师
|
教育部直属院校
汉语言文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2
|
数学教师
|
数学或数学教育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1
|
英语教师
|
教育部直属院校
英语教育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1
|
政治教师
|
教育部直属院校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1
|
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拟招聘人数
|
语文教师
|
教育部直属院校
汉语言文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2
|
数学教师
|
数学或数学教育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1
|
英语教师
|
教育部直属院校
英语教育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1
|
政治教师
|
教育部直属院校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1
|